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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关于实验课调课、停课的规定
2014-10-17 08:52
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关于实验课调课、停课的规定
为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,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教学单位必须按本中心制定的实验室使用计划和课程表使用实验室,因故需要调课、停课的,除必须按照“肇庆学院关于教务常规管理的若干规定” (肇学院〔2002〕89号,2012年修订)的有关调课、停课的规定办理外,还需要通过本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办公室(教学秘书)确认,由教学秘书再通知各有关实验室管理人员实施执行。
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实验教学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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