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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的规定
2010-06-02 13:28  

    为了规范基本信息管理,提高信息数据收集的质量,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的内容:
1. 实验室基本情况及实验室简介;实验室批准建制文件;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。
2.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
    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包括实验室人员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文化程度、毕业时间、所学专业、工作时间、实验室工龄、专业职务、评职时间、聘任情况、业务专长、国内进修时间和内容、国外进修时间和内容、论文数量和级别、著作数量和级别、主要工作、成果奖励、外语语种和水平等。
3. 实验教学基本信息
    实验教学的各种文件和资料;实验教学大纲;实验项目情况;各学期实验教学任务;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;实验教材的编写和使用情况;实验教学改革情况;实验项目情况包括:实验序号、实验名称、专业分类号、专业名称、课程编号、课程名称、实验类别、实验者人数、实验者类别、每组人数、计划学时数、实验学时数、首开日期、实验室名称、实验要求、获奖等级、实验类型、变动情况等。
4. 仪器设备基本信息
    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;仪器设备技术资料;设备使用记录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、完好率的统计;仪器设备维修记录、大型设备的使用情况、功能开发及效益。
5. 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实验室评比、评估等情况
6.各种统计报表
7.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有关的各类文件、制度、计划、实验研究的有关论文、成果鉴定证书、实验室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,院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。

二、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工作的管理
1.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是实验室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,提供实验室基本信息是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,要把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做到经常化、制度化。
2.学校由实验室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工作,并负责全校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汇总上报;各实验室要设有专门的信息管理员,负责收集、整理本实验室各方面汇集来的信息。
3.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,各实验室要及时填写、收集和上报,并要保证上报材料的准确性。
4.各实验室要把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归档,形成实验室工作档案。
5.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必须按要求按时报送,实验室基本信息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学校主管部门。


(2006年1月6日制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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