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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2025-03-13 15:28  

2025年修订版)

 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及《GB 50140-202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,结合物联网、智能化安全管理技术,制定本规定。

 

一、组织架构与职责

(一)消防安全领导小组

组长:中心主任(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)。

副组长:分管安全副主任、校保卫处代表(负责日常监督与应急协调)。

成员:各实验室主任、设备管理员、保卫部消防科、学生安全员代表。

(二)职责分工

中心主任:落实消防经费投入,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,组织年度消防演练。

实验室管理员:每日巡查消防设施,监督用电安全,记录隐患台账并限时整改。

师生义务消防队:由10%以上教职工及学生骨干组成,接受专业消防培训并参与初期火灾扑救。

 

二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(一)日常管理

1.智能巡检:安装温湿度传感器、烟雾报警器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,数据实时上传至校安防平台。

2.风险分级:将机房、仓库、配电室列为一级防火区,张贴红色警示标识,每周至少检查2次。

(二)用电安全

1.线路规范:所有电路采用阻燃线缆,配电箱加装电弧故障断路器(AFCI),禁止使用插线板串联供电。

2.设备管控:大功率设备(如服务器)独立供电并配置专用散热通道,空调外机周边1米内禁放杂物。

    (三)禁火管理

全区域禁止吸烟、使用明火,实验必需高温设备(如焊接仪)需单独报批并配备防火罩。

 

三、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

(一)配置标准

1.机房/实验室:每50㎡配置25kg二氧化碳货七氟丙烷灭火器,每楼层配置1套消防自救呼吸器及逃生绳。

2.走廊/出口:设置应急照明灯、声光报警器,疏散通道宽度≥1.5米并保持常闭防火门畅通。

(二)维护要求

1.灭火器压力值、有效期每月检查并扫码录入管理系统,过期设备48小时内更换。

2.由学校保卫部消防科负责消防栓水压每季度测试,喷淋系统每半年联动试验,记录存档备查。

 

四、火灾应急处置预案

(一)火灾分级响应

1.初级火情(局部烟雾/小火):义务消防队使用灭火器扑救,同步切断电源并疏散人员。

2.中级火情(蔓延至2台设备以上):启动声光报警,拨打119并汇报火情位置(示例:“××机房因电路短路起火,已疏散20人”),派专人引导消防车。

    3.重大火情(涉及危化品或建筑结构):全员撤离至500米外集合点,禁止返回取物。

(二)疏散流程

1.教师职责:按“前排-中排-后排”顺序组织学生从前后门撤离,确认无滞留人员后最后离开。

2.逃生路线:每间实验室门后张贴荧光疏散图,箭头指向最近安全出口,夜间启用地面应急指示灯。

 

五、培训与演练

(一)全员培训

1.新入职/新生教育:通过VR模拟火灾逃生、灭火器使用及心肺复苏技能,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
2.年度复训:邀请消防部门开展“火灾案例分析+实操灭火”课程,覆盖100%师生。

(二)演练要求

1.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无预警夜间消防演练,检验应急响应速度及疏散效率。

2.演练后72小时内形成总结报告,整改问题并更新预案。

六、责任追究与改进

(一)违规处理

个人违规(如私拉电线、堵塞消防通道):首次警告并参加8学时安全培训,再犯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。

2.管理失职(如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):扣减责任人绩效,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。

    (二)持续改进

1.建立消防隐患数据库,利用AI分析高发风险点并针对性强化防护(如加装自动喷淋系统)。

    2.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,确保符合省级示范中心建设标准。

 

附则

本规定自2025311日起实施,旧版(2014年)同时废止。

 

解释权归省级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消防安全领导小组。

 

编制单位:肇庆学院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
发布日期:20251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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